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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(第1/2页)
林正峰带着贺矜提前离场。 趁着一片混乱,沈澈拉着季北辰从赌桌上下来,躲到僻静角落。 季北辰温顺地窝在他的怀中,似乎是有些醉意,眼神迷蒙。 沈澈伸出两根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,故意逗他:“喂,季北辰,这是几?” 季北辰眯着眼,呆呆地看着沈澈,金发散乱在额前,遮住了那双闪着碎光,仿佛极光飘落般的蓝色眼眸。 “2……”他嘟囔着,圆滚滚的脑袋有一下没一下地蹭着沈澈的下巴,褪去了所有狠厉和伪装,醉酒的他像一只毛绒绒的金色小狗,认准了主人,咬着刚回家的沈澈不放。 “呦,喝醉了呀?”沈澈惊讶地圆了圆眼睛,一本正经地问,“那我是谁?” 季北辰直起身子,稍稍离得远了些,仔细端量了一番,似乎是为了看清,又摇摇晃晃地凑了回来,固执地将脑袋挤在沈澈面前,直直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。 鼻尖轻碰。 季北辰忽的笑了起来,不带有任何攻击力,也没有往常的嘲弄和戏谑,是那般认真,又那般澄澈。 那双蓝色眼睛仿佛带着魔力,令人着迷。 “宝宝。”他将脑袋搁在沈澈的颈窝,“你是我的宝宝。” 像大提琴般醇厚的声音低低打在沈澈心底,他微微怔住,悬在半空的手最终还是落下,取下了季北辰脑后那根半垂着快要落在地上的发绳。 一时间,金色长发瞬间散开,落在沈澈的眉眼间,密密麻麻地轻轻扫过。 他无声地叹了口气。 安抚地揉了揉季北辰的脑袋,沈澈笨拙地替他重新拢起头发,试图扎个小辫子。 被扯到头发,季北辰吃痛地“嘶”了声,喉结滚动,垂眸,委屈地看了过来:“宝宝,疼。” 沈澈立马放轻了动作,轻哄:“马上就好,马上就好。” 他从来没有给人扎过头发,第一次扎得也是歪歪扭扭的,幸好男人长得好看,骨相更是突出,硬是撑住了。 不知怎么的,沈澈突然想到自己之前有一次和同事聊天,两人关于“见色起意”有不同的看法。 沈澈从小喜欢长的漂亮的东西,见色起意是常态,同事则义愤填膺地批判他没什么耐心,看不到人的灵魂。 那段时间,沈澈却正沉迷绘画,满脑子都是人体结构,他还记得他当时随口反驳了句:“不见色起意,难不成看谁的头骨长得好啊。” 想到这,沈澈垂眸,认真地打量着季北辰的头骨。 不得不说,不愧是主角,头骨也挺优越的。 “喂,季北辰。”沈澈将他的脑袋推远了些,一脸正经地说,“我不是你的宝宝。” “我呢,是老天派来帮你的。”他故作神秘,“你天生命中有个劫,只要和我保持距离,便会万事顺遂。” 见对方一脸不解,沈澈开始胡说八道:“你要供着我,但又不能离我太近,更不能把我丢到海里喂鲨鱼,知道吗?” 季北辰皱眉。没等沈澈说完,季北辰忽的凑近,咬在沈澈的唇瓣上。 他的动作很快,末了,还舔了下唇角,一脸意犹未尽的样子。 沈澈彻底愣住,错愕地睁大眼睛。 阿喂? 他在说正经事啊! 重点在不能把他丢去喂鲨鱼啊! 又过了十几分钟,林正峰换了身礼服重新出现在大厅内,而舆论中心的另外两人不见了身影。 众人纷纷起身,沈澈环视了一圈,依旧没找到沈行知的身影,给他发消息也没人回,心底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。 将季北辰扶起,沈澈拽着他前走,每走一步,男人就不经意地偏过头,偷偷轻吻着他的脸畔。 温热的呼吸悄悄落下,香槟酒的清甜和怎么也抹不去的苦橘味在鼻尖交融,弥漫开来。 是入了秋的味道。 风轻轻扬的,吹散了满地的落叶。 没穿书前,沈澈想象中的季北辰是烈酒,入口醇厚,但后调辛辣,浓烈烧心。 是会在不急不躁地遮住所有寂寥的秋雨中,穿着风衣手捧热可可独自坐在便利点门口,男人眉目柔和,被雨滴打湿的窗户渐渐泛起了水雾,他静静地看落了一地的叶。 可穿书后,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,从他在床上清醒,听见季北辰那句委屈巴巴的“宝宝”开始,对方的人设就再也维持不住了。 哪是烈酒,分明是一只赖皮狗。 沈澈朝角落候着的侍者招了招手,训练有素的侍从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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